玛纳斯县环卫设施用房建设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库〔2014〕113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玛纳斯县环卫设施用房建设PPP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玛发改【2017】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投资、建设、运营能力的企业。
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环卫设施用房建设PPP项目
2.授权主体: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3.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编号:XJTBDZB2017010号
5.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玛纳斯县:项目东至规划路、南至天山路、西至公交站、北至平安路。
6. 项目内容:
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玛纳斯县环卫设施用房的投融资、建设、维护管理,玛纳斯县住建局对社会资本方对设施的建设、日常维护管理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执行基于绩效考核的政府付费。合作到期后将符合标准的资产移交给玛纳斯县人民政府或指定的政府机构。
具体项目建设内容:根据《新疆玛纳斯县环卫设施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占地20931.77㎡,拟建环卫综合办公楼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312.66㎡、一栋环卫办公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399.04㎡;13#车库一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631.29㎡;14#车库一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631.29㎡;L型车库一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61.68㎡;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和室外配套等工程。建设内容最终以实际建设为准。
7.项目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8.合作期限: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
9.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1.本次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2.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标段划分:无。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未三证合一的则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须已办理进疆备案登记。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
4.2在过去三年中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受过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所承担项目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处理(强制性标准)。
5.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7.其他要求:
7.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编制说明);
7.2诉讼及履约:在过去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由申请人自行编制说明);
7.3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但可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
7.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7.5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2014-2016年度)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6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1、投标报名需提交资料:
1.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进疆备案登记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2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4提供银行贷款意向书或融资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5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1、竞争性磋商报名资料(A4纸)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2、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06日,每天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30时至19:30时(节假日休息),到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地址:玛纳斯县财政局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爱国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东路35-3号
电话:13899840429;0993-2655050
邮 箱:xjtbdzb@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西环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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