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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2017-08-28 20:59:02|作者:清洁吧

澜沧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澜沧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澜沧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招标人)委托,我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澜沧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1.2 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YNSFLC-2017ZG-06

1.5 县级政府采购审批编号:澜采计201707066

1.6 采购上限价:项目第一年采购预算为74066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1.7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后的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方式,服务期限内先签署第一年服务合同,中标人在该年服务期末考核服务水平达到既定目标、完成服务承诺、双方合作良好,且次年度服务具体内容和安排资金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再次签署次年度服务合同,以此类推。

1.8服务地点:澜沧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

1.9承包方式:中标人采取公司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责任,业务上服从澜沧县环卫站的管理和监督。

1.10服务标准:工作质量应符合《澜沧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市场化工作标准》。

1.11合同的签订:中标单位必须先进场试运行三个月,试运行期间由业主对其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正式运行。

二、采购范围

项目的承包范围包括:

(具体的承包范围,以采购单位规划的面积及路线为准)

2.1目前承担的环卫工作:清扫、清洗、保洁范围包括政府指定的街道、木栈道、广场、大草坝、人行道、车行道、隔离栏、城乡结合部等(东至澜沧公路分局门口;南至职中路口;西至新思澜路岔路口;北至西盟路岔路口、孟连路岔路口);垃圾桶、垃圾箱等垃圾容器的垃圾收集、清运;公厕化粪池清理;旱季街道洒水降尘等工作;

2.2垃圾收集清运范围:将县城区、城中村、城郊村等政府指定地点的垃圾收集清运至垃圾处理场;

2.3垃圾处理场垃圾卫生填埋(85吨/天),垃圾渗滤液处理;

2.4清扫、保洁面积:816721.5平方米(含原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环卫站服务的单位、小区和门面),垃圾需运输至指定垃圾中转站,夜间作业的需按照夜间开放的中转站的管理及时间进行操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缴税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经营范围;

3.3具有省、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3.4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提供证明材料),有2年以上(含2年)从事城市环卫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工作经验;

3.5投标企业以及项目主管人员自2013年起至今,在县(市、区)及以上从事过2项以上(含2项)道路清洁和垃圾清运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4.1报名地点:投标申请人可在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澜沧县温泉路原科协楼4楼)或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澜沧县华隆酒店住宿区旁基石楼二楼)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4.2报名时间为: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4.3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全部资料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及购买文件。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需要提供的有以下资料:

5.1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接受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接受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省、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5.2应提供投标企业以及项目主管人员自2013年起至今,在县(市、区)及以上从事过2项以上(含2项)道路清洁和垃圾清运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附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考核为优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含评价良好的证明),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不包含小区物业保洁项目和乡(镇)村环卫保洁项目;

5.3应提供投标人2017年连续三个月(4月、5月、6月)的完税证明;

5.4应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5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则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

5.6参与项目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正式职工的证明材料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17年5、6、7月)的社保缴费明细(必须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

5.7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大专以上含大专)及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2017年5、6、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且必须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

5.8提供报名开始后至报名截止前,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7年9月22日08时00分至08时15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澜沧县温泉路原科协楼4楼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和____发布。

八、项目相关联系人

8.1 招标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人:付 师

招标人地址:澜沧县环卫站

8.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 师


联系电话:0879-7535611


代理机构地址:澜沧县华隆酒店住宿区旁基石楼二楼


九、项目其他规定: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招 标 人 (公章):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