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宿舍区垃圾清运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现对省农委办公宿舍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宿舍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3、采购内容:省农委机关附近宿舍区生活垃圾清运。作业地点位于徽州大道193号附近。即:省农委东、西宿舍区和四牌楼宿舍区(四个垃圾清运点)。
4、采购预算: 5万元。
5、采购服务时效:本采购项目服务时效一年,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3年以上,具备3吨自动压缩车(侧挂式和后挂式)3辆以上。
3、具备提供为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垃圾清运服务要求
(一)垃圾清运须在规定时间(上午9︰30 -11︰00,下午16︰00 -17︰00)清运,且每天不少于两次,必要时随时通知及时清运。
(二)垃圾清运后,要保持垃圾桶摆放整齐和垃圾桶周边区域清洁。
(三)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四)垃圾清运人员遵纪守法、形象良好、保守秘密,积极维护我委声誉。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二)授权委托书。(三)报价文件(报价书及明细报价表)。(四)本地化服务情况。(五)服务方案:1、项目整体设想和策划;2人员配备及服务方案;3管理制度;4质量目标及承诺。(六)其他文件。1公司相关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业绩、荣誉、信用、资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人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人资格审查: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行业许可证》等证照原件备查,递交报价文件的经办人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2、报价文件的数量:报价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8月 29 日至9月 4日。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报价文件备齐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及联系人号码。
5、报名方式:以书面形式报名,凡在有效期内收到有效报价文件即视为报名有效。联系人:刘练斌,电话:62666788 。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