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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海安县大公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2017-08-30 10:09:48|作者:清洁吧

海安县大公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工作范围:将全镇十五个村垃圾中转房的垃圾清运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
本项目最高限价:31万元/年
2、合同周期为:一年。
3、付款方式:月考核、季发放。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
(2)供应商至少具备两辆以上便形拖拉机和运输车。同时每辆车均具有有效证件:驾驶证(年检合格)、行驶证(年检合格)、保险合同等,且每位运输车辆行驶证只能供一个投标单位使用。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4000 元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将予以拒绝。
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仅限于现金(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开标时出示。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09 月 02 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公镇成人教育中心校一楼,由大公邮政储蓄银行西巷向南40米。)
开标时间:2017年 09 月 02 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公镇成人教育中心校一楼,由大公邮政储蓄银行西巷向南40米。)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我中心。
六、招标主持单位: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景倩雯
电 话: 0513-81813576
七、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玉军
电 话:13862713410
海安县大公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