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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6-10-08 11:08:53|作者:清洁吧

浙江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原物业合同到期,需就服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已经上级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浙江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费用已列入公司预算,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本次服务区物业管理服务(保安和保洁项目)招标分为三个区域六个标段。

第一区域:G15W常台高速新昌服务区和天台服务区;

第二区域:G92杭州湾环线高速绍兴服务区和G15W常台高速嵊州服务区;

第三区域: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余姚服务区、G15沈海高速慈城服务区、G1501宁波绕城高速镇海服务区、S19甬台温复线高速象山服务区(含S20穿山疏港高速柴桥服务区)。

每个区域均按保安保洁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1.2本招标公告项目为(第三区域)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余姚服务区、G15沈海高速慈城服务区、G1501宁波绕城高速镇海服务区、S19甬台温复线高速象山服务区(含S20穿山疏港高速柴桥服务区)物业管理服务保洁项目。

1.3工作范围:服务区内公共卫生间、停车场和大厅(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的清洁、清扫、消杀、除尘等相关工作。

2. 合同期限

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余姚服务区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G15沈海高速慈城服务区、G1501宁波绕城高速镇海服务区、S19甬台温复线高速象山服务区(含S20穿山疏港高速的柴桥服务区),合同签至2018年8月31日结束。镇海服务区、象山服务区(含柴桥)随着招标人与服务区业主单位的经营合同的解除而解除。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人民币。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

3.2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况(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3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的标的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8:30-17:00  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大厦a19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5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随带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0日10:00,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大厦a座18楼)。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本次招标不允许跨区域中标。如投标人选择两个区域以上投标,中标区域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商议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浙江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大厦a座19楼
联系人: 徐淑 徐昕
邮政编码:310007
电  话:18267179358 13918649193
传  真:0571-8763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