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苍南县博物馆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30 17:59:42|作者:清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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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博物馆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17年8月 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博物馆委托,就苍南县博物馆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7246-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苍南县博物馆物业服务项目:1年。三、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三级(含)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谢绝联合体投标。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四楼);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 21 日09:30分六、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四楼)七、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 09:30分八、开标地点:详见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电子公告栏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交付方式: 汇票/支票/银行转帐。十、其他事项: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 报名资料封面(封面文字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格式自拟) ;b) 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自拟);c)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d)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物业服务企业叁级以上资质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介绍;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 核查,经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领招标文件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最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3、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博物馆联系人: 蒋先生联系电话:0577-64291915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563-583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幢三单元302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77-68877002传真:0577-68877006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幢三单元302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传真:0577-59867927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附件:1、苍南县博物馆物业招标文件(改).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