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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新海苑小区(A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二次)

2017-08-31 16:47:23|作者:清洁吧

万象?新海苑小区(A区)项目已经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招标,为给项目业主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万象?新海苑小区(A区)前期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万象?新海苑小区(A区)前期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万象?新海苑小区(A区),本项目位于连云港海州区海连西路北,解放西路东。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住宅。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路;西至:解放西路;南至:海连西路;北至:陇海路。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12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809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4854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98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8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30平方米;

本项目的总户数1288户。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绿化率为31.2%;容积率2.75;建筑密度22.1%。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036辆(地面停车位314辆,地下停车位722辆)。

本项目于2017年2月开工,分二期建设,预计于2019年12月底全部交付并使用。

三、招标单位:连云港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及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叁级(含暂定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已加入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

五、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日00:00时—2017年9月8日00:00时。

六、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申请人业绩情况,从中优选(根据在管项目规模、创优达标、企业信誉分值、项目经理获奖等情况)不少于5家有相同或高于本项目管理面积(在连云港市内)业绩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正式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不合格原因。

七、投标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上预报名登记方法:

(1)实行网上公开报名,请登录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http://housing.lyg.gov.cn/),点击“数字房产”中的“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

(2)选择投标项目(注意项目不能选错)。

(3)依次如实填写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人、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法人、手机。

(4)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更改报名信息)。

2、在网上预报名登记后,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到指定联系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三天内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

(2)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外埠来连企业须同时提供市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来连备案证或临时备案证,须在有限期内);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拟委派物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或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证明;

(5)企业及所管项目近三年获得的所有表彰文件;

(6)相同或高于本项目管理面积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证明和项目经理无违规证明。

资格预审要求:①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由招标代理单位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或不符合要求,报名都将被拒绝。

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应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叁 万元(大写),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对公的账户转入代理公司的对公账户,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待本次招投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未入选的投标人。

4、招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当事人可书面向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电话:83089602)

5、中标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存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缴存标准:1.0元/平方米。

八、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勘察项目现场,认真严肃地做好投标的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投标。无正当理由,报名后放弃投标三次(含)以上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连住房发[2013]第6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秀逸苏杭35号楼

一单元303室

联系人:余晖

联系电话:13905137095(667095)

连云港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