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文化馆的委托,对丽水市非遗馆物业、管理人员、讲解人员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采购编号:兴业丽招[2017]012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非遗馆物业、管理人员、讲解人员服务项目
3.组织方式及采购方式:
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即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物业、管理人员、讲解人员等服务,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1200.00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为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5.3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 黑名单 的注册磋商供应商。(被列入 黑名单 的注册磋商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6.资格审查:磋商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7.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7.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
7.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8月31日- 2017年9月7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17年9月7日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7.3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8.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物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295236)。
9. 保证金交纳:
9.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 元整;
9.2交纳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9.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间:合同签订前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1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2.竞争性磋商时间:2017年9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水市文化馆
联系人:吴伟 联系电话:15925792686
地 址:丽水人民街561号
联系人:方政 潘明慧 联系电话: 0578-2295236、2133656
地址:丽水市开发路500号
丽水市文化馆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文化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