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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12 10:55:02|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9/11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对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69号

项目规模:项目标的额约10.8万元

项目委托管理期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考核情况,再行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通过招标另行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人的委托管理事项和物业管理服务考核细则进行物业管理,并承诺在物业管理合同生效后达到《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的管理标准。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安保服务(1人)、卫生保洁服务(2人)、绿化维护服务(1人)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投标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含暂定)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外市企业须通过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

2、为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凡叁级(含暂定)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一年内企业或派驻本项目的企业员工有被确认的违法违规及被曝光的行为的(含正在进行诉讼官司和企业、派驻本项目的企业员工正在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投标报名将不被受理,视为该企业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若报名后被举报或查实的,开标、评标时以废标论处;若中标后被发现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市)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联合体和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 11 日至2017年 9月 1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派代表凭单位介绍信和其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只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六、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高中奎

联系电话:15851072629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69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 系 人:时荣洲

联系电话:0515-89802121 13914646929

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