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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乡镇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7-09-12 14:22:21|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 浔采办申2017[569]#)批准,现就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乡镇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杭经采字【2017】-02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380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服务期限善琏镇乡镇垃圾清运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一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具有卫生、保洁服务的内容或具备物业专项资质;

2、要求在湖州市(含三县二区)有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9 月 11 日至2017年 9 月 19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1155号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卫生、保洁服务的内容或具备物业专项资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二)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上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州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提供近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六)湖州市有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七)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纳);

(九)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审查认定。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363669447136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0 月9 日14:3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详见二楼大厅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0 月9 日14:30时(时间)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0572-393112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肖 电话:0572-2372728 传真:0572-2166839

监督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572-3026731




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人民政府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附件:招标文件-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乡镇垃圾清运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