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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康杨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2017-09-12 15:14:16|作者:清洁吧
尖扎县康杨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尖扎县康杨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63010000760128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扎县康杨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以黄发改字【2016】516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尖扎县申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尖扎县诚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尖扎县康杨镇

(2)招标内容:总库容10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0吨,建设垃圾处理场,道路,管理用房及环卫设施和附属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2880001001

标段名称:尖扎县康杨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总库容10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0吨,建设垃圾处理场,道路,管理用房及环卫设施和附属配套设施等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职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6、有效的业绩考核手册(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7、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备注: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同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上要求资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留于备案,不予退还)到尖扎县人民街1号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2日至2017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尖扎县马克唐镇人民街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03日 17时30分,地点为黄南州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____(____)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青海经济信息网;黄南州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尖扎县申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尖扎县诚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尖扎县马克唐镇人民街1号联系地址:尖扎县马克唐镇人民街1号联 系 人:赵莉莉联 系 人:雷勇联系电话:13007715346联系电话:13997438994

2017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