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盟文化产业研发大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X-ZCFW-170712-1 )招标补遗(三)各投标单位:南宁东盟文化产业研发大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X-ZCFW-170712-1)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一﹑南宁东盟文化产业研发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期限原为五年,现更改服务期限为三年。本次招标文件涉及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年限均按此修改。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第三项“部门设置、人员配置及要求(总人数不低于223人)”更改为“部门设置、人员配置及要求(总人数不低于255人)” 其中:(一)“3、保洁绿化工作岗位不低于77人:其中保洁员70人,绿化员7人”。更改为“3、保洁绿化工作岗位不低于83人:其中保洁员76人,绿化员7人”。(二)“4、安保工作岗位不低于94人,其中项目主体内外巡逻岗位人员不低于40人;固定岗位人员应保障54人”更改为“4、安保工作岗位不低于120人,其中项目主体内外巡逻岗位人员不低于65人;固定岗位人员应保障55人”。(三)固定岗位安排中的“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二、三、四层公共服务大厅6人(每层2人)”更改为“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一层办案区3人(24小时值班,每班1人);二层24小时自助餐厅3人(24小时值班,每班1人),二层大厅门岗1人”。三、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第三项第7点“所有人员配置需按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如: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等)执行,员工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价格(工程员不低于3000元/月、秩序员不低于2500元/月、保洁员不低于2000元/月,低于此标准按无效标处理)”更改为“所有人员配置需按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如: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等)执行,员工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价格(工程员不低于3000元/月、秩序员不低于2500元/月、保洁绿化员不低于2200元/月,低于此标准按无效标处理)”四、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第五项第(一)条物业管理费投标报价相关说明中“4、此项目物业管理费计费面积128,845.81㎡,物业管理费上限报价 8元/月/平方米(含 8元)”更改为“4、此项目物业管理费计费面积128,845.81㎡,物业管理费上限报价 8.8元/月/平方米(含 8.8元)”。五、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二、评标办法”项下第二条款“计分办法”的“1、管理经验与业绩分”内容更改如下:“(1)投标人物业管理经验丰富,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时间达10年的得1分,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时间达15年的得2分,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时间达20年的得3分,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时间达25年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更改为“(1)中投标人物业管理经验丰富,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时间达10年的得2分,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时间达15年的得3分,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时间达20年的得4分,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时间达25年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2)投标人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称号在8年以下的,得1分,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称号在8年以上12年以下的,得3分,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称号在13年以上(含13年)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更改为“(2)投标人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称号在8年以上(含8年)10年以下的,得2分,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称号在10年以上(含10年)11年以下的,得3分,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称号在11年以上(含11年)13年以下的,得4分,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称号在13年以上(含13年)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六、原截、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13时30分,现更改为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遵照执行。 招标代理单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