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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信宜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7-09-14 16:22:16|作者:清洁吧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信宜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9-148103-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采购项目编号:XYGPC2017031

(二) 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检察院2017~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圆整(¥1,800,000.00 )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注: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应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到达集中采购机构保证金账户;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工本费和报价保证金通过银行缴款存入或转账支付汇入以下帐号:

收款人: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分理处

帐 号:80020000005610911

注:转账支付时须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及“事由:XYGPC2017031工本费”;个人帐户存入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叁级或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三级(含)以上资质。

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现场/网上报名,购买时请携带1.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经年检)。并填写报名表,持现金到信宜市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分理处缴纳报名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否则将被拒绝。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1日 至 2017年09月2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内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内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小姐联系电话:0668-885330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668-88953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黄拱之联系电话:0668-8853372
传真:0668-8853371邮编:525300
(三)采购人: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办塘面开发区
联系人:李广颖联系电话:0668-8884601
传真:0668-8876500邮编:525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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