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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需求与评分标准预公示

2017-09-14 21:24:59|作者:清洁吧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我单位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采购需求、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招标采购需求、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上述内容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7年9月16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1-3304082,传真:0771-3304082办公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文体综合楼2楼  附件:物业管理服务需求与评分标准        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9月 14日                   2017年9月14日附件(2017.9.13)兴宁区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需求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