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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航空生产基地物业服务项目答疑一招标公告

2017-09-14 22:45:54|作者:清洁吧


重庆航空生产基地物业服务项目答疑一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航空生产基地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答疑公布如下,若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均以本答疑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按此答疑内容并结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答疑如下:质疑一:重庆航空生产基地物业服务招标文件  第一篇 重庆航空生产基地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二)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cqggzy.com)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年 9 月11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八、 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 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可见,招标文件提供的质疑时间既前后矛盾又不符合法规要求。答:质疑时间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质疑二:在《招标文件》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中第二条第3部分第3款“资质认证”条款中:“投标人在管项目被国家住房及城乡建设部评为‘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的得2分,二等奖或三等奖的得1分;若不区分一 二 三等奖的,提供证明即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1、这一奖项本身与物业管理的整个活动过程无直接关系,选择这个作为评价条件,显得有些不合理或牵强。此奖设置目的和评选标准,根本就不是考评物业服务机构专业能力,故在本招标文件中列入,是缺少依据。2、查核最近几次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奖项,更是感觉异常,满足此条款条件的物业单位全重庆只有1或2家,虽然本项目有可能面对全国范围招标,但掩饰不了此条款有定项招标嫌疑。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此条款的设置显然违背法规要求。答: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单位包含物业管理企业,说明该奖项是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高度认可,与物业管理的整改活动直接相关;同时,绿色环保创新,是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发展趋势,招标人物业管理工作也应当考虑;另外,招标人为民航运输企业,民航业对节能减排工作有更高要求,获得该奖项的物业管理单位能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对招标人的节能减排工作起到促进作用。质疑三:在《招标文件》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第二条第3部分前提描述中“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服务时间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商务要求其他项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 0 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此项规定,4个板块(财务状况、企业业绩、资质认证、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组成的商务要求,如某一个板块的某一个评分不满足,就整个商务标20分为0分;此评分标准太不符商务标评分惯例,违反公平合理性原则,有量身定做的嫌疑。答:《招标文件》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第二条(商务部分)前提描述修改为“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第二条(商务部分)中“二企业业绩(8分)”变更为“二企业业绩(8分)提供该项资料得应得分值,未提供资料的该项得零分”。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本答疑,均视为已下载本答疑;如未下载答疑,而影响本项目的投标事宜,则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9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