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2017-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C121FG121F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2017-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采购预算:2399443.56元/年,服务期为3年(36个月)。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五、投标供应商资格: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http://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以按网上流程自行打印发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9:30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1室九、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1日9:30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1室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39121元。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1 日止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龙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20-62791635 电话:020- 传真:020-83177411 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1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000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采购文件公示及投标参考格式.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