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元2017年 物业部物资集中采购项目客用品(重新招标)标包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B.COM_20170914_39342507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信元2017年物业部物资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标包四,招标编号:G911-DXSH-ZB-1710652-1,招标人为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和内容
1.1.1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费用33.68万元(含17%增值税)。
1.1.2★采购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1.3★到货时间:订单或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到货。
1.2 本项目预估采购费33.68万元,当项目采购费用累计达到预估采购费时,招标人将关闭本期框架协议。本项目的预估采购费及标包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包 | 招标范围 | 交货地点 | 预算(含17%增值税)(万元) |
标包四 | 客用品 | 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市) | 33.68 |
1.3 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标包投标,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投标人最多中标标包数量为3个。
1.4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含17%增值税),详见附件1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经年检的有效期内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年检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物业行业常用物资)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合同或订单累计金额不少于40万元。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招标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否则框架或集中招标合同中的金额在评标时不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其中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可以委托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2.7 其他要求:
2.9.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
(1)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9.2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其他合作伙伴或北京信元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上情形的承诺函。
2.9.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可见附件1 《微信购买文件操作指引》。
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微信报名成功后,文件将于支付当日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可在文件售卖期间前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号办公室领取纸质版文件。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的,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代理编号及用途。
4.1.3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不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09号会议室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适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2017年 10月 10 日 9时 30 分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09号会议室。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1号中国电信楼六层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11号
邮 编:100124 邮 编: 100052
联 系 人:孙可 联 系 人: 魏宝强
电 话:010-59101142 电 话: 13311299904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3311299904@189.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3110910037671710652
9. 免责声明
9.1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2 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为本项目微信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微信号上发布登记报名、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微信号的报名、支付均属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