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广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6-10-14 11:06:22|作者:清洁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广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ZWXQ2016-34   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广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标项采购项目建筑面积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备注一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广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约130000平方米秩序维护、保洁、工程、客服等共78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一年。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同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价:426万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成员为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0574-63991908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止。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5000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831 5972 8218    财务:张小姐         电话:0574-63991854十、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74-5657094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青少年宫路429号嘉元大厦3楼    联系人:周工、陈工   电话:0574-63112628  传真: 0574-6388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