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来宾市来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就来宾市安置小区一区(一期、二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来宾市安置小区一区(一期、二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JXZBLB2017-G008
招标内容:来宾市安置小区一区(一期、二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一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时间。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范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4、2014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收取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不须提供)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不须提供)复印件;(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8日下午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以下任一账号存入;
账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来宾市安置小区一区(一期、二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GXJXZBLB2017-G008)。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7 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 号市政服务中心3 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 年10月9日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 号市政服务中心3 楼)开标。
七、公告发布媒体:
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
招标网(http://)
业务咨询:
监督管理部门: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来宾市来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772-5322982
联系地址:来宾市滨江北路288号
2017年9月14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渐
联系电话:0772-4280881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第6栋1-4-3
2017年9月 14日
日期: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