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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村庄亮化、环卫设施配套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17-09-18 14:19:06|作者:清洁吧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吾县村庄亮化、环卫设施配套项目已由伊吾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 伊发改投资【2017】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淖毛湖镇、苇子峡乡。

2.2 建设规模:(1)淖毛湖镇各村安装6米规格路灯176盏,苇子峡乡各村安装6米规格路灯50盏。

2.3 招标范围:(1)淖毛湖镇各村安装6米规格路灯176盏,苇子峡乡各村安装6米规格路灯50盏(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2.4.1第二标段:淖毛湖镇各村安装6米规格路灯176盏,苇子峡乡各村安装路灯50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新疆自治区外企业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且项目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中登记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 9 月2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

4.3 地点:哈密市建设东路人防大厦2单元1606室。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1389934839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建设东路人防大厦2单元1606室

联系人:缪永兵

联系电话:1367758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