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夹浦镇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裕鑫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长兴夹浦镇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1项目名称:长兴县夹浦镇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购置电动直提式六桶清运车4辆,电动两桶清运车11辆 1.3估算价:本次招标估算价格约13.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0日( 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17:00), 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县前东街新都汇5幢6号)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④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裕鑫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工 联 系 人:戴 工 电话:13819218858 联系方式:0572-6290933
长兴裕鑫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