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州市公安局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FJGC-FS-Y-2017-333
(三)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资格预审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为合格的申请人;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证书;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8)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指由投标申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1、购买时间:2017年09月19日08:00至2017年09月25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因本项目涉及警务安全内容,潜在申请人须持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原件前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将失去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潜在申请人应持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单位审核通过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至采购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联系人姓名:陈东建 电话:0591-87026221
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凭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及开具的购买凭证,至采购代理机构退还4950元人民币。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字迹不清等情况,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2017年09月28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申请人。
五、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09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3、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预计于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4、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请按照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邀请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资格预审保证金应当以公司名义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形式提交;
(2)资格预审保证金缴交的金额:为保护采购人以及其他投标申请人的利益,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缴纳预审保证金;本项目应缴纳的预审保证金为人民币64,000元;
(3)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未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被拒绝。
2、若申请人成为被邀请的投标人,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本次邀请招标项目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将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若申请人成为被邀请的投标人后,拒绝接受邀请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和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后未能参与投标的,其资格预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其他未被邀请的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投标邀请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七、质疑期限
申请人对本次资格预审文件提出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受理书面原件以外的其他形式)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陈东建
电话: 0591-87026221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3393310、83393312
传 真: 0591-83393305
标书编制人: 张林丽
电子信箱: 83393301@163.com
十一、资格预审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