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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19 12:08:52|作者:清洁吧

枣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枣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枣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现就枣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的单位参与竞标。

一、项目编号:HWJ20170918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专用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洒水车、吸污车及垃圾对接车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价:131.80万元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其经营范围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3)所投车辆必须是工信部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需提供工信部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网上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国家3C认证证书;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来(2014-2016年)至少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须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车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7)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本项目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非枣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枣阳境内设立或签约承担售后服务的办事机构,设立或签约的服务机构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须与本项目相符。需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制造商针对售后服务机构的维修授权书。(营业执照注册的经营地址须与房产证明一致);


(9)投标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9.1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2 投标投标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查询,被查询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9月19日至2017年 09月25日,每日 9:00至 11:30和 15:00至 17:30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人民路37号)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50 元,售后不退。

7.3 参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报名时须出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16年-2017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工商注册地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指定的收费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拒绝报名。

7.4 报名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人为生产制造商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2)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工信部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网上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国家3C认证证书;(4)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7)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制造商针对售后服务机构的维修授权书。



报名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需提供:

(1)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工信部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网上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国家3C认证证书复印件;(5)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制造商的复印件;;(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8)车辆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9)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制造商针对售后服务机构的维修授权书。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 11日 09时3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枣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雷科长 电话:0710-6338066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18327581929



2017 年 0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