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南屏镇红联村整体搬迁回迁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19 14:02:22|作者:清洁吧

受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 南屏镇红联村整体搬迁回迁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Z2017-F062W)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数量及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南屏镇红联村整体搬迁回迁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5348.71㎡,总建筑面积44465.20㎡(地下室面积7184.15㎡),分别为3栋26层、27层、28层的高层住宅、2层的配套用房,容积率1.43;住宅为31098.68㎡,其中已确认回迁村民住宅面积约25800㎡,另有未确认权属人的住宅面积约5000㎡,地下车位201个,地上车位204个(其中围墙外室外停车位104个)。

4、物业收费对象:住宅物业管理费向本小区的住宅权属人收取,停车位管理费向使用本小区停车位的使用人收取。

5、本项目物业管理费三年所得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柒佰陆拾陆元伍角整(¥926400x3=2779200元,不含政府三年物业打包管理费40万元)。

投标报价上限为:采用单价进行报价,物业管理费每月不能超过2.5元/㎡。地上小区围墙内100个停车位停车管理费固定报价每个70元/月,地下100个车位管理费固定报价每个250元/月,超出以上各单价报价上限的投标为无效投标;配备人员最低15人,低于15人配备人员标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每年物业管理预算明细:

①基本住宅物业管理费:25800平米X 12个月X 每月2.5元/平米=774000元

②地下停车位管理费:250元/月X100个X12月=300000元

③地上停车位管理费:70元/月X100个X12月=84000元

本项目物业管理费每年所得按80%收费率计算,预算金额为:(774000元+300000元+84000元)X 80%=926400元。

6、服务期:三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如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另行委托物业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物业管理,自该物业合同生效后本物业管理合同自行终止。

7、合理低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不含暂定三级)或已在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备案并取得诚信证明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需要在珠海市设有常驻机构;珠海市外的物业服务企业,须具有珠海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备案证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对投标人其他的约定

1.物业公司只对已交付村民的回迁住宅收取物业管理费进行物业管理,另无偿承担回迁房交付村民之前的物业管理。

2.物业公司承担4户未签订补偿协议的被征地村民未确认选房住宅面积及设计预留多配建的两类约5000㎡住宅在确权到个人之前的物业管理。

3.按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围墙内的物业进行管理。

4.商业楼在出租之前的物业管理。

5.物业管理标准,以住宅每月不超过2.5元/㎡,车位管理费以地上小区围墙内100个停车位停车管理费固定报价每个不得超过70元/月,地下100个车位管理费固定报价不得超过每个250元/月

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期限为从物业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如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另行委托物业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物业管理,自该物业合同生效后本物业管理合同自行终止。

7.物业管理费住宅物业管理费由中标人向本小区的住宅权属人收取,停车位管理费由中标人向使用本小区停车位的使用人收取。

8.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履约保证金一年伍万元整(50000元整)或履约保函,并提供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人员配备名单及人员资料条件。

9.本项目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珠海 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消防远程控制网络费用每月195元(含前期)由物业公司承担,水泵房电费(含前期)由物业公司承担,公共区域(含商业楼)的水费、电费(含前期)由物业公司承担,以上费用项目在中标人入驻后负责更名到物业公司名下;另前期用于电梯验收备案的电梯安全员中标人入驻后负责更名到物业公司名下;物业公司承担本项目应属物业公司名下管理的其他事务的更名及管理工作。

1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约5000㎡未确权到个人的住宅在确权到个人之前及地下室其余车位进行打包物业管理,投标人中标后获得上述约5000㎡未确权到个人的住宅及地下室其余车位打包物业费用为第一年20万元,第二年10万元,第三年10万的形式(考虑到入住率提高,车位使用率提高,物业收费会有增加)的方式,每年分两次各按50%支付。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上班时间: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2项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00~15: 3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 30

3、投标/开标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6-882828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邮编:519075

联系人:联系人:王志学(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13750043147

联系人: 黄惠娴(标书售卖) 联系电话:0756-2651788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日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