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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渔溪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9-20 13:59:56|作者:清洁吧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渔溪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渔溪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马尾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2: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05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4:00
开标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预算金额¥12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 玉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016610
采购单位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隆华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联洪、0591-8568120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付 玉、0591-28026610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渔溪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渔溪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KZB2017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 玉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0166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隆华路

联系方式:郭联洪、0591-856812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 玉、0591-280266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渔溪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其他服务

保洁

1

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为:每天04:00-21:30(分两班。第一班04:00-08:00和12:00-18:00;第二班08:00-12:00和18:00-21:3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外);(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至少1部总质量5吨(含)以上的扫路车,2部5吨(含)以上的垃圾挂桶压缩车,1部5吨(含)以上的洒水车,1台小广告清洗车,以上设备提供自身购买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保洁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网址);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邮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30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