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17-09-20 |
采购人名称:事务局县委机关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传鹏 0319-816684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宇超0319-2058998 采购预算金额:17841200.00 采购用途 :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括:道路清扫、垃圾转运等类似服务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上公开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7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供货时间:服务周期:项目自开始之日起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财政资金。 传真电话:0312-3106016 受理质疑电话:0319-2058998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
清河县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最终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