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采购人联系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公司接受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就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后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 ZJHX-(2017)公字第136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后勤服务;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简要说明: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镇江市团山路199号,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原有的后勤服务到期,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现需对本院范围内的保洁、配送、陪检等后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为555万元,服务期为三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从事医院后勤管理服务经验三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下午13: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下午13: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 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8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尚文静、张晖,联系电话: 15952908844 13852900423。
登记领取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3)从事医院后勤管理服务经验三年以上的证明材料;(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颁发物业服务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5)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现场答疑踏勘
答疑踏勘时间:2017年9月29日 上午10:00 ;
答疑踏勘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会议室;
请领取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踏勘活动,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招标组织方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答疑记录表上签字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施亮华 联系电话:0511-88773982;
地址:镇江市团山路199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8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号: 13350000000623123。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本公司邮箱:zjhxz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