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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拱北海关白石私货仓库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2017-09-20 14:35:47|作者:清洁吧
  •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拱北海关白石私货仓库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白石私货仓库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ZCD-1708-0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6-33561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华策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刘先生:0756-8164360、8164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工:0756-3356116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拱北海关白石私货仓库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内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维护管区治安工作,特定部位及主要通道进行设岗执勤,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定期巡查,维护管区治安秩序;对本物业的车辆停放、车位管理做到整齐规范、停放有序,建立健全登记制度,防止被盗事件发生;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门窗、报警设施、给排水系统管网、供配电系统管网、照明系统管线、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若发现相关设备设施需维修,应及时反馈给招标人,并做好相关记录;协助处理自然灾害、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协助招标人做好其他临时工作。具体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2年。合同服务期实行1+1方式管理,合同服务期满1年且经招标单位组织考核达标后,合同继续履行至终止,若招标单位组织考核不达标,则招标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5、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 9 月 20 日至2017年 9 月 26 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拱北海关白石私货仓库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内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维护管区治安工作,特定部位及主要通道进行设岗执勤,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定期巡查,维护管区治安秩序;对本物业的车辆停放、车位管理做到整齐规范、停放有序,建立健全登记制度,防止被盗事件发生;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门窗、报警设施、给排水系统管网、供配电系统管网、照明系统管线、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若发现相关设备设施需维修,应及时反馈给招标人,并做好相关记录;协助处理自然灾害、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协助招标人做好其他临时工作。具体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2年。合同服务期实行1+1方式管理,合同服务期满1年且经招标单位组织考核达标后,合同继续履行至终止,若招标单位组织考核不达标,则招标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5、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 9 月 20 日至2017年 9 月 26 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3.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三级(含)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珠海市外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珠海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报名时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已使用“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0635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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