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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0 14:56:08|作者:清洁吧

清河县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事务局县委机关
行政区域清河县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3: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1日 11:45 至 2017年09月27日 11:45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下载。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预算金额¥1784.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宇超
项目联系电话0319-2058998
采购单位事务局县委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9-8166848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058998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4300210001
项目联系人:杨宇超
项目联系电话:0319-2058998
采购人:事务局县委机关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166848
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058998
预算金额:1784.1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括:道路清扫、垃圾转运等类似服务内容;(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财政资金。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