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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隔离护栏清洗保洁招标公告

2016-10-19 14:14:14|作者:清洁吧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所需交通隔离护栏清洗保洁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交通隔离护栏清洗保洁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编号:2016-12-8-C

3、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市内交通隔离护栏长197.6公里,清洗护栏预算单价1.6万元/公里/年,2个月的服务期预算总价为52.7万元(共一包)。护栏材质:塑钢、不锈钢等护栏;规格:护栏高度0.3米-1.2米;服务期: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4、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须提供太原市市容环卫局颁发的《太原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经营许可证》;

(8)须具有盘刷、滚刷式等交通隔离护栏清洗车2台(含)以上;如设备不到位,必须在合同签定前10个工作日内购买到位,如不到位,取消其成交资格;

(9)须提供清洗护栏专业设备的明细(设备清单);

(10)须在太原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租赁合同),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如:相应的作业队伍、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

(11)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采购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5、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6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6、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0月31日 上午 08:00-09: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6年10月31日 上午09: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7、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包括: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应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9、凡供应商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磋商。

10、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樊 宁 高艳芳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王 轲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旱西关街56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白明科 联系电话:1383416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