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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基御香”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2017-09-21 18:11:12|作者:清洁吧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朗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朗基御香”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郫都区犀浦镇五粮村。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朗基御香”总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100486.16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65420.00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3962.74平方米;

非住宅建筑面积1457.26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53.68平方米,地上物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活动室30㎡)203.58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752.56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32313.60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7976.95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1128.35平方米,地下消防控制室45.00平方米,物管用房200.03平方米,垃圾用房51.29平方米,蓄水池415.97平方米,地下商业1572.74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923.27平方米)。

本区划总容积率 2.40, 绿地率3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791辆,其中住宅动车停车位768辆,非住宅机动车停车位23辆。非机动车位727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403.61 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1号楼1单元1-2层、1号楼2单元负1层 。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 9 月 25日至2017年 9 月 26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9月25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2日和 9月 23 日(周六不休)9:00-17:00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资质证书正本、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入川备案及入蓉备案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查验原件)以及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联系电话: 86630101

招标人:成都市朗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