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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中高中部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2017-09-22 15:27:42|作者:清洁吧

福州一中高中部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

乙方: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HTZB[GK]2017012的福州一中高中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项目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物业管理服务11800000物业服务1年物业管理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陈玉生/13358201761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8558705915




合计:18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1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福州一中高中部;

4.3交付条件:每个月经过采购人的考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概况 物业名称: 福州一中高中部校区 ; 物业类型: 学校 ; 座落位置:福州市 闽侯县; 占地面积: 131333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76000 平方米; 5.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安防、水电维修、保洁、绿化养护。 5.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岗位配置方案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补充协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分12个月付款,每个月经过甲方的考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款的8.3%。最后一个月(第12个月)经过甲方的考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款的8.7%。。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为确保诚信,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履约保函的形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本项目合同履行六个月后予以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物业服务费超过三个月,乙方可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0.2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通知甲方,因乙方迟延通知致使甲方未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乙方未按照本协议附件中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每违反一次/项,原则上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元,该等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物业服务费中扣收,物业服务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在一个月内单项事故累计违反5次,服务周期内乙方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的(甲方每月对乙方考核一次),甲方除有权按前述约定收取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办妥交接手续,并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款项返还给甲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福州市鼓楼区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已经过友好协商另定合同补充协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柒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乙方: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地区大学城福州一中新校区住所:
单位负责人:陈玉生单位负责人:叶冬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358201761
联系方法:18558705915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鼓楼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
账号:1402023209008820683账号:4286-7095-9470


签订地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福州一中高中部

签订日期:2017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