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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浦锦街道2017至2019年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9-22 16:38:33|作者:清洁吧

闵行区浦锦街道2017至2019年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闵行区浦锦街道2017至2019年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闵行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4: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7:00 至 2017年10月16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4:00
开标地点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预算金额¥8807.08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梅蓉-张佩佩
项目联系电话64985000*6155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浦星公路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34783016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闵行区莘西路4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4985000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闵行区浦锦街道2017至2019年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保洁服务);(2)必须具备相关资质: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资质(适用于包件一、包件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陆域)资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陆域)资质(仅适用于包件一)。(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6)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浦锦街道2017至2019年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20170914-230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z8694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 本项目按照区域划分为二个包件:(具体如下)包件一:北片区,预算为4502.7364万元; 服务范围:陈行公路以北(含陈行公路)、浦东新区界以南,浦星公路以西、浦瑞路以东; 服务内容:道路、环卫设施维护保洁,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清运处置;包件二:南片区,预算为4304.3501万元;服务范围:陈行公路以南、浦江镇界以北,浦星公路以西、浦瑞路以东; 服务内容:道路、公厕、环卫设施维护保洁;(2)服务期限:上述二个包件的服务期均为: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合同分两次签订,第一次合同期限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第二次合同期限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3)项目预算及投标上限价 项目预算: 包件一:财政预算:4502.7364万元 包件二:财政预算:4304.3501万元 投标上限价: 包件一:4488.6002万元 包件二:4290.6603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注:投标单位可任选包件进行投标,但各包件中标人不为同一人,如包件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包件一的中标人,则包件二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具体开始时间由采购人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88070865.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8070865.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9-2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0-16 00: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关资质原件扫描件及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9-22 17:00:00至2017-10-16 0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6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0-16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闵行区莘松路282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2)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3)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本项前2款要求,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对其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地址:闵行区莘松路282号邮编:201114邮编:201199联系人:孙中杰联系人:潘梅蓉-张佩佩电话:34783056电话:64985000*6155传真:34783056传真:64926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