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行及部分网点物业服务
招标编号:HXZ(明)17017
开标时间:2017-10-1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 招标编号:HXZ(明)17017
2. 采 购 人: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招标项目概况: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组织,且其相关资质具有所投服务的相关或相近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服务商;
4.3投标人具备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4.4具备履行应答人承诺所需的人员、技术、服务及相关岗位证书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信誉良好,与福建农信无不畅合作史;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9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 获取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一村50幢(名扬大厦)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行及部分网点物业服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
7.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0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 10 月 18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开标时,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不含传真件和电子邮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 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 上公布,请投标人关注;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和仁新村10幢
电话: 0598-8569263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一村50幢(名扬大厦)二楼
电话:0598-896958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帐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9030 2110 2001 0000 0452 07
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咨询电话: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98-895387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监督部门: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价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元) |
1 |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行及部分网点物业服务 | 24万元/年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三年 | 15000 |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单年合同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将在物业合同履行完毕、且中标人无违约事宜以原额无息退还。
3、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招标人的允许,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对于非主体或非关键拟外包给第三方专业公司承担的部分,中标人必须书面报告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但中标人应与第三方对外包的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物业管理费支付标准:物业管理费为中标人的中标金额。
5、付款方式:每月初由招标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按合同完成工作,招标人每月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物业管理费。如考核不合格,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6、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