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成都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丽都佳苑”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丽都佳苑” 位于新津县花源镇。 本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115873.60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85487.8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6002.9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9484.95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094.75平方米;物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活动室)建筑面积278.39平方米;市政设施社区用房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32.44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44.81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垃圾用房)69.05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30316.69平方米;局部2F .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6107.0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786.52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2208.52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14.62平方米;。 绿地面积10094.8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2.9712;绿地率:35.09%;建筑密度:29.98%。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1008个,其中地上车位100个,地下停车位908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449.99平方米,位于4号1单元、3号6单元、地下负一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43.02平方米, 。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6家(含6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28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6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9月27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叁级含暂叁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二)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三)在成都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100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 6日17:00前工作时间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资质证书正本、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外地企业还须提供企业入川备案及入蓉备案资料,所有证件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电话:86630101 联系人:黄经理 招标人:成都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