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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瓯海区新增道路保洁的公开招标公告-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

2017-09-22 22:56:04|作者:清洁吧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瓯海区新增道路保洁的公开招标公告编号:F-GB2017092207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委托,就瓯海区新增道路保洁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瓯海区新增道路保洁。(采购预算:1067.71万元)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如道路清扫或保洁或冲洗等);3、投标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投标。三、购买标书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须装订成册:(1)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4)投标报名表。(原件)(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四、报名时间及地点1、使用投标人账号登陆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本项目(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投标人后领取CA证书,系统相关问题请联系0577-55889816)。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标文。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五、标书发售及开标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9:00-11:30、14:30-17: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151号凯鸿大厦301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9时30分整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三楼收标区(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六、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人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投标时自行打印凭证即可。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151号凯鸿大厦301室电 话:13587878026/15757833557传真:0577-88598106联 系 人:李成剑、黄含彬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77-88537618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瓯海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22日附件信息:瓯海区新增道路保洁定稿.doc673.6K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doc24.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