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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大院物业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10-20 15:34:04|作者:清洁吧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机关大院物业外包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GZFCG-2016-01-092
二、采购人:宁国市公安局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服务单位开展宁国市公安局机关大院物业外包项目,采购需求详见下载附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320000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本国服务。
六、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③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④外地供应商须出具关于“如果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将在合同签订前,在宁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的承诺函。
⑤投标人须在宁国当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发售与获取:
①本项目招标实行会员制网上下载标书。会员实行开放式注册,具体申报事项,请查询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信息科电话:0563-4110836。
②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注册会员,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4日下午17时止(以标书费用到账时间为准),登陆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ngcg.ngxzfw.gov.cn),凭本公司注册会员身份以个人建设银行或企业版建设银行网银在线上缴纳标书费,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④其他技术资料售价3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0日9时整;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投标人须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十、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7日止)
十二、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宁国市公安局
联系人:喻先生
电话:0563-4022789-3541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婷
电话:0563-4171103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14-116号
交易服务平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超
电话:0563-4110839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1号(宁国市市委党校一楼)
邮箱:ngzfcgk@163.com
宁国市公安局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