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路社区居委会村居改造一期工程(颐和佳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区辛店街道孙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孙路社区居委会村居改造一期工程(颐和佳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名称:东营区辛店街道孙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人地址:东营区辛店街道孙路社区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5号大众日报社106室项目名称:孙路社区居委会村居改造一期工程(颐和佳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gzddy2017-81#项目地点:孙路社区居委会村居改造一期工程(颐和佳苑)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阳光花苑,西至规划祁连山路,南至规划金乡路,北至菏泽路。采购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占地面积62596.2平方米,容积率1.1.3,绿化率 30 % 。总建筑面积8200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200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无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底层商铺建筑面积1272.6平方米,停车位508个(地上车库348个,车位160个)。共508户(不含商业)。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13.3平方米。(另行安排)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近2年参加招投标活动和物业服务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三、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要求参与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注:1、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劳动合同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备案。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体现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7年1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五、投标供应商报名、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2日至9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投标供应商报名、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75号大众日报社106室。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具体缴纳时间以采购文件约定时间为准。七、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详见采购文件。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46-80171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