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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河口区仙河镇新增保洁区域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政府采购

2017-09-25 14:45:46|作者:清洁吧


河口区仙河镇新增保洁区域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口区仙河镇新增保洁区域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7- 264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服务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A包河口区仙河镇城乡环境维护项目,主要包括:一.道路清扫保洁:1.机械化湿式洗扫;2.人工捡拾;3.道路冲洗洒水;道路清雪;二.垃圾清运及环卫设施维护、道路杂草清理;三.行政区域内垃圾清理和卫生日常巡查应急清理。(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东营市内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三)东营市外且山东省内供应商必须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四)山东省外供应商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且实力须达到《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试行)》所要求的一级企业相对应的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有效人员证明、车辆证件。(五)供应商所持有的许可证或登记证书必须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其他不予认可。(六)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七)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人员;(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6万元B包仙河镇中心小学日常保洁、绿化管护和市政维修项目(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包含物业保洁等项目。(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人员;(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8.8万元

四、服务期限:

A包:合同期限暂定为自合同签订日起11个月;

B包:合同期限暂定为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 09月 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办事处西侧红绿灯300米路南)

3.方式:

A包: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东营市内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

(3)东营市外且山东省内供应商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

(4)山东省外供应商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且提供实力达到《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试行)》所要求的一级企业相对应标准要求的有效人员证明、车辆证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B包: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汉江路东首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18678646011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办事处西侧红绿灯300米路南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605468111

发布人: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