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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盐城市大丰区电商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17-09-25 18:09:13|作者:清洁吧
[公开招标]盐城市大丰区电商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华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盐城市大丰区电商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大丰区华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电商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DFCG20170277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物业服务(暂定一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具体招标范围、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招标控制价:25万元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内容招标控制价1盐城市大丰区电商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大楼1-4层物业管理服务25万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人须具有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含暂定三级),投标人如系大丰区外企业,投标时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公示期间(若中标)提供大丰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企业备案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地级市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证书,且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

(4)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特别提醒: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省外投标企业同理核验;

(5)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要求;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基本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户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3209820531010000061304

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请投标单位根据所使用的支付方式把握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和到账截止时间。(重要提醒:无论是通过网银汇款还是柜面电汇,5万元以上的汇款,请在工作日9:00至17:00办理,以便于您的资金可以及时到账,同时,防止少数银行要求不一样,汇款前请先向您的基本户开户银行做好咨询)。

(2)查询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各潜在投标人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大丰招标采购网网站主页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在交纳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9 月 25 日至2017年 9 月 29 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物业服务资质证书(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三级);3、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地级市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证书;5、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特别提醒: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省外投标企业同理核验。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大丰(www.dafeng.gov.cn)、盐城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招标采购网(http://www.dfggzy.com)


十、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7年10月16日 9:30 - 10:00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 16 日 10:00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盐城市大丰区城东新区丰华国际服务中心4楼(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米)。

十、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一、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华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7039806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疏港路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静、吴亚兵

联系电话: 0515-83608958

联系地址:大丰区疏港路11号电商产业园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