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201707100100001001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金石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 |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9-26 09:00 |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 2017-10-13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107国道西侧与温馨路之间金石雅苑小区 |
招标部分估价: | 700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本次招标内容: | 深圳市宝安区金石雅苑小区公开招标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
投标报名地点: |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有两个以上住宅小区服务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合法资质,贰级物业管理资质以上的物管服务企业。 2、拥有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三个标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 3、信誉良好,近两年无违规行为或记录。 4、投标人同意建立公共收益等资金共管账户,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标的的7%,约50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经理或物管负责人必须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并且持有全国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且具有投标单位近两年不间断社保证明,且无不良记录。 |
业绩要求: | 有两个以上住宅小区服务项目 |
其他: | 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欺诈,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一)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二)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三)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5)拟派项目经理或物管负责人上岗证及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证明、近两年投标方物业公司连续社保证明。(6)说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套(扫描件电子版),其中必须包括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进行排列,所有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不予受理。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合同、证书等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