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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苏滁东升花园苏园小区(二期安置房北区)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1

2017-09-27 16:12:41|作者:清洁吧


---关于苏滁东升花园苏园小区(二期安置房北区)物业服务项目澄清修改及开标时间延期的通知czcg201709-020各投标人:苏滁东升花园苏园小区(二期安置房北区)物业服务项目澄清修改如下:1、交易文件第43页中:④、所有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月),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滁州市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最低标准为(299.15元/月),企业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2016年下半年基本社保标准(790.64元/月),税金(投标人统一按物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6.72%计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现修改为:④、所有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月),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企业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2017年下半年基本社保标准(835元/月,因各单位缴纳数额存在差异,本项目招投标,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税金(投标人统一按物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资信评分中第1项企业业绩评分最高得分16分,加满为止。3、资信评分中第3项企业荣誉及信用中第2条评分项,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和获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4、资信评分中第3项企业荣誉及信用中第4条评分项,证明材料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扫描件;5、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17年10月19日08时30分,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相应顺延至2017年10月19日08时30分。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 标人:苏滁现代产业园大王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2017年9月27日附件:关于苏滁东升花园苏园小区(二期安置房北区)物业服务项目澄清修改及开标时间延期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