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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城乡垃圾清理及日常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09 12:10:19|作者:清洁吧

            

1.项目名称:卢龙县城乡垃圾清理及日常保洁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HYZB-2017-761
采购人名称:卢龙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城区
采购人联系人:贾兴东 联系方式:0335-7258968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曦城花语小区物业楼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庞小东/郝爱华 联系电话:13933643968/13730333245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内容简述:县城区道路及无物业小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镇区道路清扫保洁、下寨化工园区和石门工业园区保洁及垃圾清运、县域内村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连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村内绿化保洁及养护、集贸市场及城区冀东商贸和龙城市场保洁及垃圾清运、学校垃圾清运、城区绿化带、游园的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小广告清理等总包服务。
7.项目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当地注册分公司,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企业标准,并向当地统计部门报送各项统计资料(2)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总承包。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期限:2年。
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的营业执照,且所投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
3、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类相关证书(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
6、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一个控股股东(公司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加盖公章。
1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时进行资质复核,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投标人资质符合要求的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1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1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项目联系人:郝爱华
联系方式:0335-3692198
传真电话:0335-3692198
1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6.采购预算:7488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