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狮山路沿线单位立面 清洗粉刷及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10-09 14:14:17|作者:清洁吧

狮山路沿线单位立面 清洗粉刷及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D2017-089-1 招标编码:DLZB.COM_20170928_3988930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苏州新港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狮山路沿线单位立面清洗粉刷及改造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高新区狮山路 
(2)工程规模:狮山路沿线两侧约356300平方米建筑外墙清洗,狮山路沿线两侧约58750平方米建筑立面粉刷及淮海街街口约2000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10-10至2017-11-2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0001
狮山路沿线单位立面清洗粉刷及改造项目
970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5.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70万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4年9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等复印件。 
6.请申请人于2017-9-28上午09:00至2017-9-30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递交预审材料起时间:2017-9-28 09:00,递交预审材料止时间2017-9-30 15:00 
7.其他:7.1提交材料如下: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附社保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70万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4年9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等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均需在2017年9月30日15:00前至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核对原件,未核对原件的资料资格预审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封袋,封袋上须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7.2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资格预审合格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300元标书费,现金缴纳)。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联系人:王爱栋传真:89189896电话:68251186-1042 
邮编:215011 E-Mail:xinyizaojia@163.com 
9.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代福勇性别:男手册号:苏招(信)E1034 
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68251186-1013上岗证号:苏招E1034 
10.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9-28至2017-9-30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备注:(1)所有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公章; 
(2)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户名: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帐号:75010122000191734 
(3)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13、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