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11: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11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会议室(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 ||
预算金额 | ¥18.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忠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14460718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忠民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C-JLZB-2017-5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忠民
项目联系电话:13514460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忠民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会议室(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采购人所需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C-JLZB-2017-587
3、采购内容:保洁服务。
4、地点: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半年。
6、招标控制价格为18.1万元。
7、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8、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并具备缴纳合同额的1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能力(不得以挂靠或以个人身份参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3)具有大型写字楼项目清洁保洁服务经验;
(4)实行标准化作业流程;
(5)具有良好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服务队伍。
(6)近期合作的同类项目,以服务合同(要点包括合作时间、项目名称、双方盖章)复印件为准;在长春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7)提供近三年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 2016年)、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近三年内无不良合同履约行为、近三年无人员伤亡事故证明;
(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9、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00~16:00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金额为人民币35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1、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7年10月17日13时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 10月17日13时30分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会议室(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89532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 系 人:罗忠民
联系电话:13514460718
邮箱:58066203@qq.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