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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饶县旭日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RXZFCG-2017-064)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10-09 15:19:05|作者:清洁吧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旭日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政部令第74号) 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向被推荐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并发送谈判文件,请收到招标邀请的供应商按时参加谈判活动。一、项目名称:上饶县旭日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7-064三、项目内容:上饶县旭日大厦物业管理服务1项,服务期:1年,详细服务内容及服务需求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1944280万元。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五、供应商资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12日上午9:30在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谈判活动。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中无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2203090000056863,开户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营业部,并注明:上饶县旭日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保证金汇款信息填写有误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履约保证金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九、凡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各项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十一、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      十二、联系方式: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上饶县七六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联系人:徐海霞联系电话: 13970380703E-mail:srxzfcg@126.com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余水金联系电话:0793- 8466506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