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CD2017-Y-G-004号
(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贰年(按实际进场之日起算)。
(5)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时间:自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0月16日17:00止。
(6)标段划分情况: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标段: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7)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办公大楼及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服务、职工食堂管理、水、电、气等设备维护、会议服务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
第一标段:人民币叁佰伍拾肆万壹仟柒佰玖拾元整(¥354179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佰捌拾壹万玖仟陆佰玖拾叁元整(¥2819693.00元)。
2、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2.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综合服务管理能力;
(2)在苏州须设有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及场所(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按要求设立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及场所);
(3)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在苏州须设有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及场所相应资料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房产租赁合同、服务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按要求设立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及场所的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留存于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安排:
(1)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0月16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工本费:本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出后不退。
(3)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21号苏苑饭店商务楼四楼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答疑安排:
(1)答疑会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6日17:00
(2)地点: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21号苏苑饭店商务楼四楼403-08
5、投标、开标安排:
(1)投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512-66603702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9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2-66602115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21号苏苑饭店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孙清武
电 话:0512-68557982,传真:0512-68557251
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8、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9、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至2017年10月16日17:00。
招标文件SZCD2017-Y-G-004园区法院检察院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