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10-09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物业管理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负责出版中心大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大楼内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等统一管理。负责公共环境卫生,水电供应、机电、消防、监控、通讯、网络、空调等设备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负责大楼日常的安防、消防工作。负责周边绿化的维护管理。负责电梯使用及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负责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代收缴水电费等代办性质的服务工作及业主单位其他需要服务的项目。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现驻出版中心大楼办公,办公大楼原物业管理服务由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因出版中心大楼内其他9个业主单位均与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合同至2019年12月31日,为做好出版中心大楼物业服务保障工作,也为了便于将来能统一管理,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唯一供应商的名称 | 唯一供应商的地址 |
1 |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东水路76号 |
3、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家论证意见 |
邬源江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勘测设计院 | 高级工程师 |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现驻出版中心大楼办公,该办公楼原物业管理服务由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因出版中心大楼内其他9家业主单位均与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合同至2019年12月31日,为做好出版中心大楼物业服务保障工作,便于办公楼内的消防设施、安防系统及工程设备的统一维护管理,保证办公楼物业服务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规定的情形,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 |
李林 |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现驻出版中心大楼办公,原物业管理服务由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因出版中心大楼内其他9个业主单位均与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合同至2019年12月31日,为便于将来能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规定的情形,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 |
丁燕菁 | 福建省清洗保洁行业协会 | 注册物业师 |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现驻出版中心大楼办公,原物业管理服务由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因出版中心大楼内其他9个业主单位均与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合同至2019年12月31日,为做好出版中心大楼物业服务保障工作,也为了便于将来能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规定的情形,以及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建议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4、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09日至2017年10月16日。
5、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6、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联系人姓名:连伟彬
联系电话:0591-8811651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湘茹
联系电话:0591-8709740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