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名称:嘉祥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嘉祥县建设北路17号 联系方法:(0537)Tel:3012700;Fax:3012626;Email:jxxjcy@126.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大道翠都国际A座22楼 联系方法:(0537)Tel:2489666; 三、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嘉祥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ZC-333 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C07物业管理服务项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嘉祥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安全护卫、环境保洁、园林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说明。四、项目预算:58万元,其中,预算资金58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等政策。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1.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1.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七、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17年10月9日9时30分至2017年10月16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东楼服务大厅(嘉祥县昌盛街路北73号) (三)方式: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嘉祥县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以上资料仅供报名使用,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售价:150元/份 八、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10月19日14时0分至2017年10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嘉祥县昌盛街路北73号)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9日14时30分开始 (二)开启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嘉祥县昌盛街路北73号)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庄琳 电话:13173189670 十一、公告期限: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2日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十三、附件下载: 定稿嘉祥县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