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昆区检察院技侦楼楼体外墙清洗及部分防水维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170号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二)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四)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管理 中 申报注册 填写 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 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 有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7)拟承包该项目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8)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技侦楼楼体外墙清洗及部分防水维修工程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11: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11: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豪庭A-1919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30日 14: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豪庭A-22楼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30日 14: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豪庭A-22楼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 | 昆区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 |
采购人联系人: | 小孟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523963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18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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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1001014800059261658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昆区政府采购办 |
项目负责人: | 董工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947276334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昆区检察院技侦楼楼体外墙清洗及部分防水维修工程.docx |
项目预算合计:包号包组预算合计A780,000.00 |
采购内容为: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5960944工程1.0无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检察院、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